今天是: 聘请律师技巧 |  律师收费标准 |  律师服务范围 |  打官司须知 |  诉讼收费标准 |  案件受理指南 |  诉讼流程图 |  免费法律咨询
广州劳动合同法网 www.02012333.com
劳动合同法与企业用工 |  劳动纠纷常识 |  工资报酬福利 |  劳动诉讼 |  竞业禁止 |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 |  劳动纠纷案例 |  劳动合同范本 |  劳动调解 |  辞退解雇裁员 | 
企业法律顾问专题 |  劳动法律法规 |  劳动合同法解读 |  劳动合同法实务 |  劳动合同法研究 |  劳动合同法案例 |  外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资讯 |  劳动保障 |  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 |  劳动保险 |  劳动合同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职业病 |  补偿赔偿金 |  改制与用工
称呼: 陈毅龙律师
电话: 13922275111
传真: 38372312
Q Q: 88970052
证号: 19010511004232
邮箱: 88970052@QQ.com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八楼(靠近广州大道,地铁三号线珠江新城站A2出口即到)。
 
 最 近 更 新
首例的哥遇害遗属状告公司..
无劳动合同亦受保护 被辞员..
只因未签保密协议 赔偿请求..
单方调动员工岗位违约经济..
本案是劳动争议纠纷还是人..
档案转送不及时 无缘招工获..
七海员要求单位给付补偿金..
看门守院十五载被辞退 古稀..
龙建康诉中洲建筑工程公司..
 一 周 浏 览 热 点
2009年最新劳动法全文.. [43]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9]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 [26]
终止劳动合同的生活补.. [24]
新劳动合同法解析:第.. [23]
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 [22]
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无效.. [21]
劳动者提出调动、转移.. [21]
劳动合同期满或因终止.. [21]
最新通知:
新的一年,祝各位朋友,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您的位置: 劳动合同法网 >> 补偿赔偿金 >> 首例的哥遇害遗属状告公司赔偿案和解 补偿1.6万

首例的哥遇害遗属状告公司赔偿案和解 补偿1.6万

文章来源:来自网络  文章作者:不详  更新时间:10-01-02  点击数:

 4月7日,备受关注的首例被杀的哥遗属状告出租公司要求赔偿的案件,以原告宋丽娟等3人撤诉结案。经了解,原告之所以撤诉,是因为新月公司私下答应一次性给原告1.6万元。今天上午9:00,新月公司当场兑现了事先承诺的1.6万元现金,但却一再强调上述款项并不是赔偿款,公司对此事毫无过错。之所以给予原告上述补偿,完全是出于道义上的帮助。原告接过补偿款后表示此事就此结束,他们从此不会就此事向新月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索赔。

    2005年9月,北京的哥徐金龙的遗属宋丽娟等3人以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新月公司)未为运营车安装防护装置,导致徐某上班仅10天即被歹徒杀害为由,将新月公司告到了法院,要求公司赔偿违约金5万元。

    徐金龙被害时年仅24岁,被害时结婚刚好一个月,是个上班才9天的新出租司机。

    据徐金龙的父母和妻子说,徐金龙是2005年10月13日与新月公司签定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10天后即23日下午5点左右,徐金龙驾驶出租车外出运营。按照平时习惯,徐金龙一般在晚上10点左右回家。但那天他却彻夜未归。直到第二天早晨,家里才接到徐金龙所在公司的电话,称在霄云桥附近发现了徐金龙驾驶的出租车,车已被撞坏,但不见司机。经过3天的寻找,在机场辅路附近的一口电缆井内发现了被害人徐金龙的尸体。

    徐金龙家属认为,徐金龙驾驶的红色夏利出租车并未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安装安全护栏或者GPS定位系统等任何防护装置,致使徐金龙遇到危险时因没有必要的防范设施而惨遭杀害。公司没有尽到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因而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据悉,杀害司机徐金龙的凶手之一黄会才、金世龙、李锋已落网。法院查明,黄会才三人预谋抢劫,于2004年10月24日1时许,在本市朝阳区三元桥北侧海华城迪厅院门口骗乘徐金龙驾驶的红色夏利车,当车行至本市朝阳区太阳宫五里沟村西侧的绿化带附近时,黄会才等人即采取持刀威胁、用绳索勒徐金龙进行抢劫,因徐反抗,黄会才等人猛勒徐的颈部,后又将其抛至附近的通信井内,造成徐金龙进机械性窒息合并溺水死亡。抢得徐金龙人民币130余元、移动电话一部及出租车一辆,后黄会才等人将出租车丢弃。

    2005年11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黄会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法院同时判决黄赔偿原告宋立娟、胡建斌经济损失丧葬费、交通费、抚养费、死亡赔偿金39.94余万元。

     新月公司在法庭上表示,新月给徐金龙提供的是符合运营条件的车辆,公司同时也按规定给其上了工伤保险,因此要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新月公司同时指出,加害徐金龙的其中一个凶手此前已经在二中院出庭受审,原告也对其提出了50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能因为原告认为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就要求出租公司代为赔偿。 

    由于本案系首例遇害出租司机遗属向公司索赔的案例,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关注,该案还上了2005年涉及公司企业新类型案件。

上一篇:无劳动合同亦受保护 被辞员工获20万补偿
下一篇: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免责声明 || 版权声明 || 关于作者 || 网站地图 || 后台管理
本站信息,仅供学习,不保证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效性,具体个案请详细咨询陈毅龙律师。 粤ICP备 --- 号 流量统计
© 2009  BY 02012333.COM  广州劳动合同法律师网 All Right Reserved. 电话:13922275111.QQ:88970052. 技术支持: 生道·悟欢迎Q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