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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亟须补《劳动合同法》的课

文章来源:来自网络  文章作者:不详  更新时间:09-04-10  点击数:

《劳动合同法》已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广大职工对这样一部与其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有何反响呢?连日来,记者采访了多个行业的数十名职工,发现超过一半的受访者对《劳动合同法》寄予了较大希望,但又对具体内容不甚了了,甚至有“跟事业单位没关系”、“不知本单位能否落实”等声音。有专家指出,要使《劳动合同法》真正发挥作用,当务之急是为职工“补课”,普及法律知识,使职工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与事业单位无关?

    杨小天是一家媒体在编人员。他所在的单位是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当记者问他对《劳动合同法》是否关注时,他显得漫不经心:“这是企业的事儿,跟我们事业单位没关系。”

    在记者采访中,认为《劳动合同法》跟事业单位员工没关系的人为数不少,这些职工大多对《劳动合同法》漠不关心,置身事外。对此,北京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提出,这是一种误解,《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上存在两套体系:一是按事业编制管理,一是单位聘用管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九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该负责人提醒,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但除非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作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农民工亟须“补课”

    “啥子法律?不晓得。”听记者问起《劳动合同法》,来自四川的修车师傅老张一脸茫然。

    记者走访了十几名餐厅服务员、理发师、送水工、建筑工地工人,绝大多数人不知道有这部法律。这说明,在私营企业或个体商户务工的农民工应成为《劳动合同法》普及的“重点区域”。

    送快递的小康来自河北,他是受访的农民工中惟一知道《劳动合同法》的人。

    “听说是个好法律,我倒是想知道它对咱有啥好处,但怕看不明白。”小康只有初中文化。“我懂一点法律。离开家乡前县里给我们发了《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手册》,还请专家给我们讲解。希望这个法律也有人给咱们讲讲。”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劳工问题研究中心副教授李长安认为,尽管现在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报道比较多,但是农民工受限于教育水平和工作环境,再加上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他们接触法律的渠道非常少。这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民工的宣传力度,采取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劳动合同法》真正走进农民工。

    期待法律落实到位

    采访中,一些职工对《劳动合同法》尚有隐忧———仅凭一部法律能改变“强资本,弱劳工”的状况吗?

    在IT业工作的郭晶表示不太乐观:“即使有这个法律,你敢向老板要加班费,要保险,要休假吗?除非你不想在公司干下去了。反正现在找工作的人满大街都是,老板不愁没人顶替你。”

    “老板想叫你走人,办法多的很。就算不开除你,天天给你‘小鞋’穿,你还不得自动‘消失’?”某出版社编辑聂丹也表示怀疑。

    “希望《劳动合同法》能真正落实到每个职工身上。”在外企工作的小罗一句话代表了大部分受访者的心声。

    李长安认为,作为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无疑为千千万万劳动者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但是,法律最重要的意义在于被执行。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监管力度。只有落实到位,才能在职工心中树立权威,才能达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的。(记者陈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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