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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让8000女工下班解下裤腰带检查

文章来源:来自网络  文章作者:不详  更新时间:10-01-11  点击数:

  据《南方日报》报道,“"8000位打工妹,是谁在光天化日下解下你的裤腰带?"近日,名为"契约工"的网友发帖称:作为世界500强的广达集团下属达富电脑(常熟)有限公司对员工极其苛刻,进厂时要将手机等电子产品交保卫处保管,下班时居然要工人在众目睽睽下解开裤腰带接受安检。她呼吁制裁企业这种非法行径,"否则我们所在公司就会以各种理由复制这家企业的做法。今天这家企业解下的只是她们的裤腰带,明天说不定就会脱下我们的裤子”。报道称,“该帖子在短短几天内有了近30万的访问量,近3000名网友回帖怒斥工厂不拿工人当人看,"我提的不是裤腰带,是尊严"更是成为又一网络流行语”。由此可见,舆论对于此类事件的发生,是怎样的愤慨!

  其实,与此类似、或甚至更为严重的侮辱性事件,近年来并不少见。

  以“下班搜身”为词条点击百度,即可见到“无锡一外企女工下班离开一律要搜身”、“山东莱西7千员工3年天天遭下班搜身”、“上海一药房员工遭遇上下班搜身待遇”、“女工下班被两脱内裤搜身,保安称是业内惯例”、“五星酒店女员工被疑偷顾客钱遭脱光搜身”……而与此同时,围绕此类事件的评论,也无不怒由心生、口诛笔伐。问题是,尽管有如此舆论,而我国《刑事诉讼法》亦规定,必须是享有执法权的有关机关和部门,才享有搜查的权力,且这种搜查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公安部下发的《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也强调,“保安人员不得出现搜查他人的身体的行为”。《宪法》第37条更还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但这种工厂搜身的案例,仍还是时有发生,甚至工厂强行设置安检,已成为恶性惯例。更让人愤怒的是,惯常以“人权”问题诘难中国的西方或所谓“民主世界”,其企业一旦落户中国,却往往又成为肆意践踏劳动者人权的急先锋,且气焰嚣张、不可一世。那么,这究竟是怎样造成的呢?

  不可否认,因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镇,劳动力始终供大于求的趋势与现状,是造成“资强劳弱”的客观原因。然而,即便如此,也并不能就成为资方无视、藐视法律,粗暴侵犯或甚至践踏劳动者人权的理由。就是说,在我们有《宪法》、《刑事诉讼法》、《劳动法》等明确框定的前提下,假如政府有关监管及执法部门,能站正位置,并切实履行其应尽职责的话,如上述事件等,即使有可能偶尔发生,也会即时制止并予以惩罚,不至于蔓延至今,更不至如众多评论所指,“已成为恶性惯例”。所以,归根结底,问题出在企业,根子却在于这些企业所在的地方政府。

  近年来,由于受“唯GDP主义”政绩观牵引,在一些地方,能“招商引资”,就是政绩,能拉抬高统计数字与财政收入,就可以升官升职;而所谓的“维稳”,维的也只是但求资方满意、哪管劳方死活的“稳”。于是,本来就强势的资本方,更成政府及官员谟拜邀宠的“座上宾”,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求职队伍,则使得客观上已然弱势的劳动者一方,其权益在这些地方政府及官员心目中,飘飘然轻如鸿毛。有如此权力的倾斜,本就轻重极不平衡的劳资天平,又焉能不更是呈毫无法治框限的“一边倒”之势呢?

  古语说,“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现如今,经常有专家学者孜孜不倦地说,劳动者要敢于和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等等等等,好像之所以出现上述等现象,原因反倒在劳动者,是因其“法治观念淡薄”,先甘于“自辱”了,所以才“而后人辱之”。但面对这种似是而非的谬论,不禁要问:假如像上述“已成为恶性惯例”的资方劣行,都要靠、或都能靠劳动者自己来制止和惩罚的话,那还要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们做什么?而如由劳动者个人或群体来代行制止与惩罚之责,更还有何“稳”可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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