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记者18日从省高院获悉,去年在金融危机、广东经济转型等新形势下,珠三角地区法院新收案件呈现“井喷”局面:东莞市各人民法庭新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达100.13%,深圳市各人民法庭新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也有55.46%.
据了解,目前广东省人民法庭共有387个、人员2250名,约占广东法院总人数的1/10.新民诉法施行以后,随着民事审判任务的整体下移,广东人民法庭受理案件数量与日俱增。
据统计,2008年广东人民法庭共新收案件216338件(约占全省法院新收案件的四分之一),同比增长了33.87%,结案209654件,同比增长31.94%.
名词解释: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在基层人民法院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作出的裁判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裁判。为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基层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根据地区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