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职工是否可以调动工作?
答: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33号)第二条规定,在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职工调动、转移工作单位,均应通过原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再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来实现。职工提出调动、转移工作的,应当在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今天是: | 聘请律师技巧 | 律师收费标准 | 律师服务范围 | 打官司须知 | 诉讼收费标准 | 案件受理指南 | 诉讼流程图 | 免费法律咨询 |
| 广州劳动合同法网 www.02012333.com |
|
| 企业法律顾问专题 | 劳动法律法规 | 劳动合同法解读 | 劳动合同法实务 | 劳动合同法研究 | 劳动合同法案例 | 外资劳动关系 |
| 劳动合同法资讯 | 劳动保障 | 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 | 劳动保险 | 劳动合同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职业病 | 补偿赔偿金 | 改制与用工 |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免责声明 || 版权声明 || 关于作者 || 网站地图 || 后台管理 |
|
本站信息,仅供学习,不保证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效性,具体个案请详细咨询陈毅龙律师。
粤ICP备 --- 号 流量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