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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文章来源:来自网络  文章作者:不详  更新时间:09-04-18  点击数:

在什么情况下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该规定,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下列几种。

  1.劳动者已经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形中,只要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前一个劳动合同到期终止;(2)劳动者已经在该用人单位工龄满10年以上;这里的“连续工作满10年”应从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开始劳动时计算。劳动者因组织原因在不同用人单位流动,或者因业务划转而由一个用人单位到另一个用人单位的,其工作年限连续合并计算为最后一个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3)连续不间断工作。这里的“连续”不应作绝对理解,目前,主流观点认为,两个合同之间间隔一定期间(如半年以内或一年以内)均应认为是连续;(4)只要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无关;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合同,只要劳动者同意续订。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形中,只要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或者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满10年;(3)劳动者距法定退休年龄在10年以内;(4)只要劳动者提出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签订劳动合同无关;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合同且劳动者同意续订。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形中,只要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前一个劳动合同到期终止;(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或者续订的劳动合同作为计算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一次;(3)只要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是否同意无关;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合同且劳动者同意续订;(4)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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