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由哪个机关确定?
在我国,最低工资主管机关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其负责最低工资的所有事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内部的权限划分是: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最低工资行政规章的制定、修订、发布和实施,但是,在制定最低工资行政规章时,要充分体现三方原则,认真征求工会意见,并向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等有关方面咨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调整、发布和实施。
为了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协调平衡全国各地工资关系,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需保留对最低工资的一定程度的干预。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在认为地区最低工资额或其适用范围等明显不适宜时,有权直接干预,以避免地区之间在最低工资水平、适用范围等方面差距过大,引发矛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应做到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需要和可能允许同一地区内不同辖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存在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