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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的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文章来源:来自网络  文章作者:不详  更新时间:09-04-15  点击数:

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的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罚款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2.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上述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3.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4.用人单位未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的罚款

  5.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上述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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