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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理念与模式

文章来源:来自网络  文章作者:不详  更新时间:09-04-22  点击数:

     为适应现代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本站力推“全程团队法律顾问服务”模式。该项服务模式突破了传统常年法律顾问模式,将法律顾问服务定时、定量、定质,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组建资深专家团队,参与所服务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系统、专业的法律服务,努力将所服务企事业单位在法律方面的管理、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最终走上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

灵活、经济的服务方式:

    我们在充分考虑到各公司企业的性质、规模、特点的不同以及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需求,在对企业的整个运营机制和行业特点了解、分析的基础上,特别制订出针对各种公司企业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我们提供以下不同类型的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服务方式一: 计时制服务方式

    计时制服务方式是指公司企业无需支付固定费用,律师以实际工作时间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每小时RMB1000 元起 (涉外法律服务为每小时RMB1500元起,目前仅限于英语语种)。该服务方式对于法律事务不能事先确定,而且工作量较少,仅需律师提供不定期法律服务的小型公司企业特别适合。

    例如,公司企业一年内共要求律师提供了 10 次咨询(时间共计 2 小时),起草、审查了 3 份合同,参与 2 次会议或者谈判,该律师总计工作时间一般不会超过 18 小时,费用为 1.8 万元左右,而传统常年法律顾问收费模式一般为每年 3 万元,所以对于小型公司企业而言无需支付固定费用的计时收费制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况且公司企业将要发生的法律事务一旦可以确定,就可以和律师协商变更服务方式以控制成本支出。

     公司企业遇有法律事务临时聘请律师与采用计时制服务方式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区别:

     律师与公司企业建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关系后,一般会要求客户尽快提供下述信息:

    1 、客户所知晓的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类详细情况,以及相关的各类书面文件和信息的影印件等材料;
    2 、客户的真实想法和客户需要达到的最终合理目标,以及客户可能产生的特殊要求。

    律师在客户充分提供信息的基础上,与客户以及相关主体会面,进一步理解客户以及相关主体的意愿,根据客户业务的特性开展详细而专业的法律分析,确定具体的法律事务处理运作计划, 并通过各类方式与客户以及相关主体时刻保持紧密的联系与沟通, 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而公司企业遇有法律事务临时聘请律师由于缺乏上述准备工作,无法与客户保持长期有效的沟通,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与常年法律顾问相比根本不在同一起跑线上,两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

服务方式二:月费制服务方式

    月费制服务方式是指公司企业与律师约定每月具体的法律事务服务时间和费用,实际工作时间超出约定的计时收费,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该服务方式对于法律事务能够事先确定,而且工作量较为稳定,需要律师提供定期法律服务的中小型公司企业较为适合。

服务方式三:年费制服务方式

    年费制服务方式又称费用包干服务方式,是指公司企业与律师事务所约定每年的法律事务服务范围和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根据需要解决的法律事务类型,安排不同专业律师集中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工作时间 。该服务方式对于法律事务较为复杂而且工作量大,需要律师提供系统法律服务的大中型公司企业较为适合。

    通过对以上我们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详细了解,公司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不同的服务方式和付费制,在服务方式和服务费用上真正做到灵活多样,给公司企业更大的自由选择空间。若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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